家教素养问题

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道、法、术”。“道”指规律和本质,“法”指概念和原则,“术”指方法和技巧。本专题围绕“道、法、术”这一核心,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教育思想问题”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道”;“教育原则问题”、“教育法规问题”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法”,“教育方法问题”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术”。

社会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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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习课堂(三)——民法通则

责任编辑:小丽 发表时间:2014年08月21日 15:14 浏览次数:4111
No.A56167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

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18周岁是我国公民成年的界限。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是指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的人,即使年满18周岁,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来说,生理与心理有一定程度的发育,并且已经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与判断能力,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各方面的能力也在不断加强。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具备了一定的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因此,法律应当赋予他们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虽然他们有了一定的行为能力,但智力发展还不全面,社会生活经验也不够丰富,判断能力也较弱,对某些较为复杂的事情还不能完全进行成熟的认识和判断,也不完全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法律不能赋予他们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是赋予他们一定的、与其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相适应的行为能力。他们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或者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对于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由于年龄太小,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太差,还不能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民事活动,从保护他们的利益和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出发,法律不赋予他们民事行为能力。他们所需要进行的民事活动,需要由他们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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